第二百四十六章八大不可思议事件之烹尸奇案(29)(1 / 2)

几十分钟之后,我们的警车停到了一个矮墙围成的小院子里,院子里有一栋红砖砌成的新房,这正是季氏宗族族长的家。

族长是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,或许是张警官已经提前通知了他,此老一听到停车的声音,就从门里迎了出来。

这样年纪的族老在每一个宗族里都是宝贝,张警官当然不敢真让族长出门相迎,连忙上前几步虚扶住族长。

两个人客气了几句,为了不过多打搅年迈的族长,张警官就长话短说,直接说明了来意,询问族长是否季氏祖上也有和邻县一样的古老习俗,族长从屋里翻出一大叠颇有年代的老书,认真地查找着季氏宗族祖上的记载。

其中的一本书上果然记载着和邻县相同的习俗,而且比之邻县族老口述的更为详细。

季氏的祖上信奉的是道教,认为人身上有三魂六魄(民间也有三魂七魄的说法),人死后,肉体完全死亡,十二个时辰之后三魂六魄离体,经过一段时间之后再汇聚到一起,到奈何桥喝过孟婆汤之后,投胎重新做人。

但有一个方式可以让三魂六魄分离,永世不得重聚,也就让这个人永世不得投胎重新做人。

具体的步骤就是:

在人死后的十二个时辰之内,趁着三魂六魄尚未离体,将尸体烹煮之后再分成九份装入狭小的容器里面,这样就可以将三魂六魄分开禁锢,然后再将代表上半身部位的三魂和代表下半身部位的六魄分开丢弃,此人的三魂六魄就永远无法汇聚,永世不得超生!

这样狠辣的手段,除非深仇大恨否则绝对不会使用,唯一被宗族允许的,就是在女性出轨之后,男方有权对出轨的女性动用这样极端的手段。

当然这样的族规早在百余年前就已经被废除,但当时女性地位的低下可见一斑。

这条族规被废除太久,族长如果不是有意去查族内典籍也不知道详情,更不会怀疑到眼前生的抛尸案件上去。

季二比族长小上一辈,但族长却表示季二很有可能知道这条族规,因为季二的父亲,就是族里负责祭祀的族老!

和族长核实这个信息之后,张警官让我们和族长核实季二的所有信息,他自己继续翻查着典籍,希望还能找到一些和案子相关的记载。

我和小谢则询问了族长一些季二的情况,族长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:当时季雨和李涛两个孩子订婚,是他前去说媒,但背后提出建议的,正是季二!

当时季二跑到他家中,提出让他去说合季雨和李涛两个孩子,鉴于自己和季二父亲的良好关系,族长不好拒绝,加之他觉得季雨和李涛也比较般配,就出面说合了这桩婚事。

举报本章错误( 无需登录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