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一十三章深渊三部曲之遗愿(10)(1 / 2)

此时,鲍春的尸检也已经结束,小汤将报告直接送给了张警官。

张警官详细看过报告之后,留下数名警员继续在贾某消失的区域进行调查,其他专案小组人员都召集起来开了一次临时会议,对案件进行总结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。

按照我们的习惯,会议详情不浪费笔墨,只对重点进行描述。

会议的重点就是公布鲍春尸检的结果,并结合案情进行分析,分配下一步的行动。

尸检结果显示,鲍春确定没有任何可以致死的病症,但他并不是完全健康。

除了已经移植的心脏之外,尚有两个脏器有点小毛病(心脏虽然无法检查,但可以确定健康,否则就不会进行心脏移植手术)。

先是肾部,鲍春极有可能在小时候做过一次肾部的手术,手术应该很成功,因为现在鲍春的肾脏非常健康,没有任何病变。

另外一个就是胃部,鲍春患有胃病,当然这个算不上大病,只要坚持吃一段时间的药就会好,根本不可能到致死的程度。

总体来说,鲍春算得上健康,虽然有点小毛病,但现在大多数人都处于亚健康状态,谁又能确保自己身体完全没有任何问题呢?

报告的另外一部分则是对于鲍春死因的判断,这一段引起了与会人员的关注。

鲍春不仅仅是被针状物体刺穿了头盖骨,而且被注射了某种药物,这种药物可以麻痹大脑让死者失去行为能力并逐渐脑死亡。

鲍春死亡的原因并不是头部的针孔导致,而是药物逐步侵蚀大脑并诱脑死亡,最终让鲍春失去自主呼吸能力窒息而亡。

因为药物麻痹了大脑,鲍春的神经感觉变得很迟钝,所以他死后脸上并没有正常窒息而亡的那种狰狞的表情。

除此之外,还在鲍春的胃部现了安眠药的残留成分,可以断定鲍春死前服用了安眠药。

根据这段报告的描述可以做出推断:

第一、鲍春脑部针孔是专业的医用大针头刺穿头盖骨导致,药物被大头针注射入鲍春的脑部,导致大脑麻痹并逐渐脑死亡,最后无法呼吸窒息而亡。

第二、鲍春在死前服食了安眠药,所以凶手才能顺利地刺破他的头盖骨给其进行注射。

第三、人体的头盖骨比较坚硬,想要用大针头一次性刺穿,必须要有一定的力气,男性犯案的可能性高于女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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